搞軌案判刑13年
2015/02/14
蘋果日報2015年2月14日: 「搞軌」判囚13年 李泰安:上訴到底
轟動一時的南迴搞軌案,3度被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昨更審後,認定李泰安與已自殺的弟弟李雙全,為詐領7千多萬元保險金,共謀破壞鐵軌、害死李雙全妻子陳氏紅琛,但因全案纏訟逾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規定,昨依殺人等罪判李泰安13年徒刑。
多關一天也冤
李泰安昨表示,對一個清白的人而言,多關一天也是冤枉,因此絕對會上訴到底。李泰安兄弟於2006年3月17日先由李泰安到場破壞鐵軌,李雙全先讓陳氏紅琛服下鎮靜藥「意妥明」與酒精後,帶她搭上往南列車,等列車翻覆後陳女被緊急送醫,李雙全再趁機注射大量酒精到陳氏的點滴內,引發中毒性休克死亡。
李雙全在偵辦期間上吊自殺,僅李泰安被依破壞鐵軌及共謀殺人等罪起訴,一審被屏東地院判無期徒刑,二審改判徒刑18年,但全案一度查出陳氏死於李雙全注射蛇毒,最高法院為此3度發回,要求查明死因,更三審昨認定陳氏並非死於蛇毒,依《速審法》改判李泰安徒刑13年,褫奪公權6年。還可上訴。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