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DNA冤案:呂介閔4年冤獄的啟示
2015/05/11
蘋果日報2015年05月08日:又見DNA冤案:呂介閔4年冤獄的啟示
作者:羅士翔(律師、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今日(5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發布新聞稿,呂介閔殺人案件,法院裁定開始再審,並停止刑罰之執行。本案是今年2月刑事訴訟法420條修正,放寬再審條件後,首件重大刑事案件開啟再審,具指標性意義。
呂案由檢察官為受判決人利益聲請再審,檢察官並透過其職權委託刑事警察局針對現場證據再為DNA鑑定,鑑定結論排除呂介閔,並檢驗出另一種男性DNA型別,實際涉案者另有其人,法院以該鑑定結論作為再審之新證據,開啟再審,更加難能可貴的是,法院同時裁定停止刑罰執行,換言之,法院也認有冤,不讓呂介閔多待一天冤獄。審檢同為冤案平反而努力,令人感佩,給了呂母最好的母親節禮物。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