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非常上訴遭駁
2015/09/02
蘋果日報2015年8月28日: 鄭性澤殺警判死 顏大和提非常上訴遭駁
被控13年前犯下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的死囚鄭性澤,去年向最高檢察署第23次請求提起非常上訴,當時甫就任的最高檢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本案審理可能有調查未詳盡的違法之處,去年8月為鄭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但今被最高院駁回。
冤獄平反協會得知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顏大和為死囚鄭性澤所提非常上訴,隨即發出新聞稿表達該協會為此結果「深表遺憾,並將尋求再審證據,繼續為鄭性澤申冤。」
鄭性澤(47歲,在押)2002年1月5日晚間,與羅武雄等人到台中豐原「十三姨KTV」飲酒作樂;羅男在包廂內開槍示威,與獲報趕來的警員蘇憲丕發生槍戰,蘇男中3槍殉職,羅男中2槍不治。事後警方認為鄭男在羅男斃命後,撿起手槍對蘇男頭胸補2槍,鄭男起初自白認罪,旋即翻供並指稱遭警方刑求,最高院2006年間以鄭男行徑囂張、目無法紀為由,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定讞。
鄭男透過律師與民間團體不斷喊冤,去年5月顏大和就任總長前,鄭男已22次請求最高檢非常上訴及2次向台中高分院聲請再審,均被駁回。顏大和就任受理鄭男第23次提出的請求,隨即於去年8月19日提出2大理由,為鄭男向最高院提起非常上訴。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