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金門下士之死談「雙法醫」制度
2015/10/15
自由時報2015年10月15日:從金門下士之死談「雙法醫」制度
邱顯智
據報載,金門陸軍下士陳東逸本月6日收假未回營,7日被發現陳屍在金門海岸。陳頭部撕裂傷、腹部瘀傷,出營時與陳屍現場穿的褲子顏色不同,家屬質疑案情不單純,要求解剖,查明死因,並且要求高大成法醫參與解剖。
但據家屬轉述,金門地檢署調查態度消極,甚至對家屬說:「不用開記者會啦,就是自殺!」。至於家屬提出的法醫要求,金門地檢署檢察長則表示,高大成不是法醫研究所出身的法醫,能否在場仍需研議。
孩子當兵,遇到這樣的狀況,奔走無門至今已滿一週,竟然連解剖都還未進行,要求高大成這樣明明具法醫資格,參與過包括洪仲丘案在內的各重大刑案的法醫參與解剖,竟還獲得地檢署「需再研議」的回應,真是教人情何以堪?
許多朋友可能感到詫異,在洪案之後,軍事審判制度不都已經廢除了嗎?為什麼將軍中案件轉移到地檢署管轄後,還會產生這樣的爭議?
因為事實上,即使廢除了軍審,我國的司法制度,本來就還是存在許多嚴重問題。例如這次,家屬與地檢署間「是否應有雙法醫在場?」的爭執,就是其中的關鍵問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