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3
蘋果日報2018年3月6日法醫所隔空鑑識「無他殺」拒解剖 基層檢怒了
台灣法醫師員額不足,各地檢察官初步相驗死者後若認為有解剖必要,都需向法醫研究所提出申請,但昨天卻有署名「菜鳥小檢」者在「檢察官論壇」PO文砲打法醫研究所,指他因初步相驗無法判斷死因請法醫研究所安排解剖,不料卻遭法醫研究所直接以「本案明顯無他殺嫌疑」退件,引發熱烈討論,還有檢察官爆料有遺體因此一直冰存,家屬情何以堪!呼籲檢察司正視並處理此一問題。
署名「菜鳥小檢」者貼文指出:
「男性,32歲,平時與母親同住,在自宅陳屍十餘天才被發現。
死者無病史、無前科,屋內無可疑之藥物、施用毒品器具或夾鍊袋,亦無遭侵入或毆打痕跡。
母親對死者之作息、交友情形均不了解,亦不清楚最後一次接觸死者的該天,死者是否曾外出或有無他人來訪等情事。
經本署初步相驗後,並未發現可疑外傷,然屍體已高度腐爛,本署法醫建請解剖。家屬對解剖決定無意見。
我在接觸這個案件的當下,其實直覺就是解剖。因此我對法醫的決定毫無異議。
然本案上傳至法醫所解剖系統後,經法醫所回覆:「本案明顯無他殺嫌疑,建議以複驗方式處理。」
說真的,看完法醫所的回覆,我不知道要找誰來複驗,也不知道如何開立這份相驗屍體證明書。
我相信法醫所比檢察官更具有醫學及法醫學上的專業,但觀諸審核意見,檢察官並未能知悉本案是由法醫所哪一位法醫進行審核,且審核意見上亦未載明認定標準與退案理由,檢察官自無從與審核法醫作直接的溝通。葬禮是人生中最後一件大事,不管最後決定是解剖或不剖,都希望能越快處理越好。我真的不希望為了要不要解剖這件事情,跟法醫所進行公文旅行,畢竟來自家屬的壓力是檢察官需要承擔。more